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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申办条件:
(1)订立书面的技术合同。
(2)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技术合同示范文本见后)。
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合同名称要规范,内容表达要完整准确。
(4)技术合同中取得收入的一方方可以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三、需提交的基本文件和材料:
(1)需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与需认定合同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办事期限:
若提供合同文本符合认定要求,则即来即办,特殊情况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相关说明:
(1)合同签订后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限内(不超过60日)到企业或个人住所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认定登记手续,不能异地登记。
(2)未办理认定登记手续的合同,不得提前开具《技术贸易专业发票》。
(3)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机构的批准文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宝鸡市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由"陕西省技术合同宝鸡登记处"负责。
六、联系方式:
陕西省技术合同宝鸡登记处
负责人:王宝军
电 话:0917-3215563 13992737893 传真:0917-3215563
联系人:苏忠孝 电话:0917-2807062
地址:宝鸡市广元路科技馆五楼 邮编:721000
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WORD文本链接)
1、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2、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3、技术服务合同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5、技术咨询合同
6、专利许可合同
7、转让合同
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减免税手续流程
1.企业或个人持技术合同
2.到合同登记机构定登记、编号,开具《陕西省宝鸡市技术贸易票》
3.报陕西省科技厅审批,并发给批文
4.交所管辖的地税部门备案
说明:
技术合同减免税报备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已经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编号、盖章的技术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壹份和省科技厅批文,交所管辖的地税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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